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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10月09日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人普组字2010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院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我院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现将做好我院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决定成立学院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长:袁

员:杨 赵冬妮 朱凤玲 赵学慧 刘俊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涛兼任;学院人口普查指导员:陈亚平、丁龙飞、马尧、李翔、王蕊、施毅、 刘兴政、祝兆爽。

二、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关说明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0111零时。

()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学院普查登记对象是在我院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学生以共同居住的宿舍作为一个集体户)。

()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 2009年11月12010年10月31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三、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分区

()教职员工及其家属普查责任区由学生处保卫科逐

户进行普查登记填报工作。

()学生普查责任区,由各系组织做好学生登记填报工作。

1.第一普查小组:社会服务系

人:成

普查调查员:肖玉玲 肖业伟

2.第二普查小组:社会管理系

人:赵冬妮

普查调查员:陈丽梅

3.第三普查小组:民政管理系

人:朱凤玲

普查调查员:黄立鹏

4.第四普查小组:社会工作系

人:赵学慧

普查调查员:张新敏

5.第五普查小组:人文科学系

人:刘俊敏

普查调查员:宋

6.第六普查小组:假肢矫形康复系

人:

普查调查员:付 宋国锋

四、时间安排

()20109月底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 2010年10月110月18开展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登记。

() 2010年10月1910月31在完成的《户主姓名底册》上抽取填写长表的住户。

()201010月底前普查员完成摸底工作。明确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摸清学院所有在校生人数、教师及家属人数(常住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每栋普查小区图表及学院平面图

() 2010年11月111月10开展学院普查入户登记,填写普查表(短表、长表、境外人员表和死亡表)。

() 2010年11月1111月15进行全面复查。

() 2010年11月162011年11月20进行快速汇总(过录)表。

() 2010年11月2111月25开展非专项编码工作。

() 2010年11月26完成普查表上报工作。

五、要求

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学院统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院人口普查工作。

二○一○年十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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