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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我们一起见证的‘学院十件大事’”有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12月24日   办公室

各部门:

为集中宣传展示学院2015年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果,振奋师生精神,凝聚发展动力,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年,我们一起见证的‘学院十件大事’”有奖征集评选活动。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等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事件要求是独立事件;

(二)本着事件“真实性”“重要性”“影响力”“关注度”的原则进行申报;

(三)事件发生时间为2015年1月至12月。

二、申报办法

申报以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为主。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

各部门将申报材料填入表格(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印章后,以纸质、电子版形式报至院办(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61591718),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对于积极申报的部门,学院将根据申报时间先后(以院办收到材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的质量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厚奖励。

第二阶段:初审

由院办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事件进行初选,确定入围的事件。

第三阶段:评选

学院将入围的20件大事在校园网等传播平台发布,热切期待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投票。学院将从参与投票的师生中随机选取20位,送出精心准备的礼物。最终按得票率确定产生年度学院十大事件、年度学院十大候选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这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加强监督。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确保活动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三)做好宣传。要通过多种方式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宣传报道。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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